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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转发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台湾同胞研究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

校属各单位、全体教师:
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发展,支持优秀台湾学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,在大陆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,促进海峡两岸之间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,现征集面向台湾同胞的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台湾同胞研究基金项目”(以下简称“台胞研究项目”)。根据《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台湾同胞研究基金项目指南》要求,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说明

(一)资助领域

本项目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全领域。

(二)申请代码

申请人自主选择相应申请代码,并请填写至最后一级。

(三)资助计划及强度

资助计划约40项,福建省与广东省各约20项。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45万元人民币/项,间接费用按照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比例进行核定。

(四)资助期限

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,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,可以申请台胞研究项目。

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,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。

(二)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。

(三)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。

(四)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。

(五)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《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。

三、限项申请规定

本项目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(地区)合作与交流项目,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:

(一)申请(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)和正在承担(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)的台胞研究项目同期合计限1项。

(二)本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,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。

(三)《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。

四、申报说明

(一)在线填报路径

申请人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(https://grants.nsfc.gov.cn/),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台湾同胞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“申请书”)。具体步骤为:

1. 选择“项目负责人”用户组,进入后点击“在线申请”进入申请界面,点击“新增项目申请”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。

2. 点击“国际(地区)合作研究项目”左侧“+”号或者右侧“展开”按钮,展开下拉菜单。

3. 点击“台湾同胞研究基金项目”右侧的“填写申请”,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。

(二)申请材料

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,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,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。

(三)预算编报

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《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,严格按照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(财教〔2021〕177号)》和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》的要求,认真如实编报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》。

(四)项目申请接收

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9月1日16时。

注: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,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。如有疑问,请致电询问。

五、项目联系方式

电话:010-62328256,62326943

信息系统技术支持(信息中心):010-62317474

校内联系方式:020-82875001



科研处

2026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