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申请调整校级科研机构通知》要求,经各单位审核推荐,学校评审,报校长办公会审批,现将拟成立校级科研机构(具体名单见附表),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1年11月8日(星期一)至11月12日(星期五)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科研处(行政楼2楼)。材料须署实名,否则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林强文
联系电话:020-82878483
联系邮箱:20102015@gcc.edu.cn
附件: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校级科研机构拟成立名单.xlsx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科研处
2021年11月8日